什么是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指在某些特定的法律诉讼中,通常情况下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被颠倒,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具体来说,在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中,如果被告主张与原告相反的事实,被告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否则将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这一原则旨在纠正原告和被告在举证责任分配上的不平衡,实现法律的公正和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产生背景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工业革命时期,面对大规模的环境污染问题和医疗事故等案件,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对受害者而言显失公平。因此,法官们根据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运用法律赋予的司法自由裁量权,将举证责任转移给加害人。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侵权案件都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法律仅直接规定了八种情形适用该原则。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等。在这些案件中,被告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