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辞退如何补偿

孕妇被辞退的补偿标准如下:
1.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工作年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倍。
2. 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应支付至合同解除之日的工资。
3. 工资和加班工资 (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4. 生育津贴 :如果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社保中断,无法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应赔偿。
5. 生育医疗费 :包括女职工生育或引、流产的医疗费,如社保中断无法享受,则用人单位应赔偿。
6. 孕期工资 :基于孕期女职工特殊情况,被辞退后难以再就业,怀孕期间的工资损失应由用人单位适当补偿。
7. 产假工资 :如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前的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补足差额。
8. 哺乳假工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剥夺了女职工享受哺乳假的合法权益,应赔偿哺乳假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对以上赔偿的支持力度和赔付标准并不统一,实践中须视当地具体情况进行主张。如果孕妇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必须支付上述赔偿金。



